新华财经北京10月10日电(记者刘玉龙、翟卓)10月9日,中国证监会就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运作办法》)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。这是公募基金规则时隔12年迎来的一次系统性变革。本次修订拟降低权益类基金等成立门槛、优化指数基金监管、完善“迷你基金”管理要求等,相关举措着力推动公募基金行业回归“受人之托、代客理财”的本源,努力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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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修订关系到超8.6亿基金投资人的切身利益,我们划了五个亮点。
第一,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大幅降低。
股票基金、混合基金、基金中基金(FOF)等,成立门槛从规模2亿元、份额2亿份,分别降到5000万元、5000万份,相当于只要原来的四分之一;固收类基金门槛不变。
门槛降低,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哪怕市场处于低位,真正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产品,也能顺利成立、正常运作,逆周期布局能力更强。同时,还能减少“帮忙资金”保成立的现象,丰富公募基金产品供给。释放的信号很明确——监管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、促进权益投资发展。
第二,指数基金监管要求更灵活。
对完全复制指数的被动指数基金,在触发收购举牌、短线交易、减持限制等情形时,给予适度豁免;其他指数类基金的交易限制也适度放松。简单说就是,指数基金运作效率将提升,投资策略也有望更丰富。
第三,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空间打开。
《运作办法》提出,FOF可以投资ETF联接基金;非FOF基金投其他基金的比例上限,从10%提高到30%;基金投资REITs也明确按证券投资管理。这些安排有助于拓宽公募基金投资工具和策略空间,提升产品资产配置能力,养老金、保险资金、居民长期理财的选择也会更多。
第四,投资策略和运作形式更丰富。
这次《运作办法》的修订也为公募基金产品创新和策略拓展留出空间。比如完善股票基金、债券基金定义,允许股指期货、国债期货按照有关规定,将买入、卖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经轧差计算后计入股票资产、债券资产。新增“无固定期限封闭式基金”,并删除原有封闭式基金每年强制分红及分配比例要求。未来,基金创新的空间更大了。
第五,完善“迷你基金”管理要求,“有进有出”。
《运作办法》提出,基金管理人如果选择持续运作“迷你基金”,需承担基金运作的固定费用成本,并要求建立基金产品规模过低的强制退出机制。简单说,有长期价值的产品给空间,长期低效的产品有序退出,持有人利益更有保障。
本次修订还有不少亮点。例如,对主题基金“窄基漂移”问题,此次修订要求基金合同清晰界定基金名称所示的投资方向。不能用过宽的表述模糊和扩大投资边界。针对“宽基窄投”问题,要求非行业主题基金不得集中投资于单一行业和主题。
目前相关规则正在征求意见,但方向已经很清楚:突出以投资者为本,让好产品进得来、留得住,让差产品退得出,推动公募基金行业从“规模增长”迈向“质量提升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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